据一份法庭文件显示,一家中国公司已将谷歌(Google Inc.)的中国公司诉至法院,理由是谷歌的中文名对这家中资公司的中文名构成侵权。
根据该案本周在北京一法院审理时所了解到的情况,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(Guge Sci-Tech Co.)于2006年4月19日在北京工商局(Beijing Municip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ureau)正式注册,而谷歌直到2006年11月24日才在中国注册了“谷歌”一名。
据美联社周五见到的法庭文件显示,谷歌科技要求谷歌更改中文名称,并承担全部法律费用,但具体数额未提及。
谷歌法庭答辩中称,在原告注册时,互联网上就已经有公司将采用“谷歌”作为中文名称的报导了。
谷歌中国方面并未立即对此作出回应。
谷歌称,公司取名“谷歌”,意为“从硅谷传来的歌声”。谷歌科技表示,其名称由来是“布谷鸟和谷穗的歌唱”。
新闻来源:《华尔街日报》科技